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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险索赔小帮手
一、报案须知
    报案期限 报案方式 报案内容 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◇到保险公司报案◇电话(传真)报案◇业务员转达报案 ◇被保险人名称、保单号、保险期限、保险险别◇出险时间、地点、原因,出险车辆牌号、厂牌车型◇人员伤亡情况,伤者姓名、送医时间、医院名址◇事故损失及施救情况,车辆停放地点◇驾驶员、报案人姓名及与被保险人关系,联系电话 保险公司接到客户的报案后,会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赶赴出事现场,协助处理事故,分析事故原因,了解事故损失,告知理赔注意事项。
二、填写出险通知书   
    通知书也就是索赔申请书。对于上门报案的,由保险公司的接待人员指导报案人当场填写,对于其它方式报案的,在事故查勘、核定损失时,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填写。若被保险人是单位的,还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三、核定损失
  
    因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,应当尽量修复。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,确定修理项目、修理方式和费用。若客户自行修理,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。
四、提供索赔单证
  
    保险合同规定,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,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有关必要单证。
    1、交通事故的必要单证 单方肇事事故 双方车损事故 人员受伤事故 人员死亡事故 获取渠道 责任认定书 √ √ √ √ 交警部门 调解书或判决书 √ √ √ 交警、法院 行驶证、驾驶证 √ √ √ √ 自备 住院、出院证明     √ √ 治疗医院 医疗费用收据     √ √ 治疗医院 伤残鉴定证明     √   治疗医院 伤残补助说明     √   公安机关 死亡、销户证明       √ 公安机关 修车发票 √ √ √ √ 修理厂 赔偿对方的凭证   √ √ √ 接受赔偿方
    2、车辆被抢事故的必备单证及获取途径 单证名称 获取途径 事故报案证明 公安交警部门 车辆未破获证明 公安侦破部门 车辆档案封存证明 公安车辆管理部门 养路费报停证明 养路费征收部门 行驶证 自备 购置附加费证 自备 权益转让书 自备 购车原始发票 自备 全套车钥匙 自备
五、确认赔偿金额、领取赔款   
    被保险人提供齐全、有效的索赔单证后,保险公司即根据条款、单证进行赔款理算,然后向被保险人说明赔偿标准和计算依据,若被保险人对赔款没有异议的,即可领取赔款。 一般情况下,赔款金额经双方确认后,保险公司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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